雅安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根据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雅安市升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规定,决定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我支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将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交通管制时间
2023年1月11日16时起至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止。
交通管制区域
雨城区南外环、北外环(含)内区域道路
交通管制措施
禁止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的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驶入以上路段(省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
法律责任
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罚。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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