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新增2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2月2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②“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⑦“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⑩“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版权声明:本站所发布信息均整理自互联网具有公开性、共享性的信息,发布此信息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注明出处,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更正、删除。投诉举报:admin#chuanshi.cn(#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