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灵活人员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其主要目的是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证。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住房公积金都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温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单位职工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未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可在该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否则需在该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之内申请提取。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须在偿还住房消费贷款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须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且在法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①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待遇的;
②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③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须在上述特殊困难情形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销户)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①离休、退休的;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③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⑤出国、出境定居的;
⑥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
⑦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的;
⑧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第⑤、第⑧项所述情形,可由提取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人仅限于出国、出境定居职工指定的受托人,以及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二)灵活就业缴存者提取:
1、灵活就业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按照本市现有住房公积金提取法规执行。
2、灵活就业缴存者采取按月划扣缴存的,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或“公转商”贴息贷款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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