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退休和下半年退休,待遇上有没有差别,预计差多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1962年出生的人员已经全部年满60周岁,1967年出生的女性干部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也都已经年满55周岁,1972年出生的女性工人也都已经年满50周岁。下面一起来看看2023年上半年退休和下半年退休,待遇上有没有差别,预计差多少?
上述三类人群,如果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退休办理条件,那么这三类人群随时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与此同时1963年出生的男性职工,1968年出生的女性干部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以及1973年出生的女性工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也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规,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其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依法履行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并且其按照法规办理了退休手续,那么其可以按月领取按法规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方案调整待遇,直至死亡。
最近有不少即将退休的企业职工提出疑问:2023年上半年办理退休和下半年办理退休,待遇上是否存在差别,具体会相差多少?
根据反馈,企业退休人员老王和退休人员老李,在同一年办理退休,同年参加工作,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都是同样的,工龄都是40年,但是企业退休人员老王2022年1月达到60岁办理退休,其次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4100元左右,而企业退休人员老李2022年11月办理退休,其次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4250元左右。
这也就造成不少在职即将退休的企业职工提出疑问:同等工龄,工龄相同,同一年办理退休,为什么基本养老金还会出现差异,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么2023年上半年退休和下半年退休,待遇上有没有差别,具体会相差多少?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核定,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过渡性养老金,三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的高低,主要与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相挂钩。
过渡性养老金部分的高低,主要与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过渡性养老金系数相挂钩。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高低,主要与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相挂钩。
按理说,相同条件下的企业退休人员,同等工龄,缴费工资相同,同一年办理退休,退休次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上半年办理退休,和下半年办理退休,其核定养老待遇时,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会出现差异。
那么,2023年上半年退休和下半年退休,待遇上有没有差别?具体会相差多少?
首先,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方式来看,上半年办理退休和下半年办理退休,其次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会出现一定的差异。
主要原因在于上半年办理退休使用的是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养老待遇,而下半年办理退休一般使用的是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养老待遇。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江苏省某企业职工2023年1月办理退休,其工龄40年,按照最低缴费档次参加社会保险。
江苏省企业职工自1992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其对应的实际缴费年限11年,视同缴费年限为29年,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系数为1.2%。
该企业职工2023年1月达到60岁办理退休,江苏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09元,其可以享受的养老待遇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为:8309×(1+0.6)×0.5×40×0.01=2659元。
二是每月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约为:8309×(1+0.6)×0.5×11×0.012=877元。
三是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8309×0.6×0.08×12×29÷139=999元。
以上合计就为该企业职工2023年1月办理退休,2023年2月可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合计约为:2659+877+999=4535元。
而假设江苏省某企业职工2023年11月达到60岁申请办理退休,其工龄40年,按照最低缴费档次参加社会保险。
江苏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09元,涨幅约为4.2%,假设江苏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继续按照上述涨幅进行增长,那么对应江苏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约为8658元。
假设江苏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于2023年7月公布,那么该企业职工2023年11月办理退休,其可以享受的养老待遇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为:8658×(1+0.6)×0.5×40×0.01=2771元。
二是每月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约为:8658×(1+0.6)×0.5×11×0.012=914元。
三是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8658×0.6×0.08×12×29÷139=1041元。
以上合计就为该企业职工2023年11月办理退休,2023年12月可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合计约为:2771+914+1041=4726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同等条件下的企业退休人员,上半年办理退休和下半年办理退休,其次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确实会有所差异。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未公布之前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次月领取的养老待遇其实是临时性的养老金。
与此同时,上半年办理退休的人员,如果采用的是上年度的养老金计发基数,那么当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后,当地的人社部门将会对当年度上半年办理退休的人员重新核定养老待遇,并补发差额部分。
使用上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养老待遇,发放临时性养老金的这种做法,其目的是保证退休人员能够及时地领取基本养老金,等当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后,人社部门会重新核定养老待遇并补发差额,因此待遇上并无差别。
其次,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方案来看,想要参加养老金的调整,必须符合养老金调整时的调整范围,一般为上年度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因此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养老金的调整,对于上半年办理退休和下半年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时所能享受的待遇上并无差别。
最后,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的核定角度来看,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核定,一般是按照缴费月数进行核定,并不是按年进行核定。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上显示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一般是以缴费月数作为计算单位。
因此不管是计算基础养老金,还是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是以实际缴费月数进行计算。
举个简单的例子,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作为参考,假设某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30年整,对应实际缴费月数为360个月。
以江苏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8309元为例,按照100%缴费进行计算,不考虑利息,那么其个人账户总额约为:8309×1×0.08×360=239299元,60岁办理退休对应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239299÷139=1722元。
而如果某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30年11个月,对应实际缴费月数为371个月,同样以江苏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8309元为例,按照100%缴费进行计算,不考虑利息。
那么其个人账户总额约为:8309×1×0.08×371=246611元,60岁办理退休对应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246611÷139=1774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同一年办理退休,对应缴费月数增加11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的金额将会多出约52元。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退休和下半年退休,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工龄越长或者是缴费年限越长,对应的养老金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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