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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将迎来五大调整,怎么回事?

2023年,广东省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将迎来五大调整,怎么回事?

根据公开消息,2023年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调整,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广东省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将提高。

第二,广东省企业职工一次性遗属待遇将提高。

第三,广东省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渠道将调整。

第四,广东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和标准将调整。

第五,广东省部分地区将实行育儿补贴管理方法。

首先,关于广东省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将提高,根据粤府函〔2021〕294号法规,为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对应的发放比例分别为:

2021年发放30%,2022年发放50%,2023年发放70%,2024年发放90%,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为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的第九年,根据公开消息,广东省部分地区退休中人养老待遇已经理顺,其中退休中人新方法核定的养老待遇高于老方法核定的养老待遇部分,计发比例将提高至90%。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符合上述条件的广东省退休人员,其中包括企业退休职工、事业单位退休中人,2023年基本养老金预计将提高。

其次,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一次性遗属待遇将提高,根据人社部发〔2021〕18号法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中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其遗属待遇包含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

根据有关法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主要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其中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而抚恤金的标准为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对应的发放月数,其中发放月数的确定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是退休人员,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根据公开消息,广东省2022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4742元,对应的2023年丧葬补助金标准约为9484元,2023年抚恤金标准最低约为42678元,最高约为113808元。

再次,关于广东省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渠道将调整,根据广东省韶关市公布的消息,为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相关要求,将分期分批使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自2023年2月起,1958年2月至1963年1月出生的人员,将转换为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自2023年4月起,1953年2月至1958年1月出生的人员,将转换为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自2023年6月起,1943年2月至1953年1月出生的人员,将转换为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是,1943年1月以前出生的人员,暂缓转换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如果广东省韶关市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仍未办理社保卡,或者是未激活社保卡,那么需要注意上述转换待遇发放渠道的时间,避免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

另外,关于广东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和标准将调整,根据粤府办〔2021〕56号法规,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和计入标准的法定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二是,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为: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

以深圳市为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退休后停止缴费享受医保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省统一法定的标准按月定额划入,深圳市划入标准为251元/月。

一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二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三是,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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