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交警启用滨河路四段区人民医院路段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取证设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启用滨河路四段区人民医院路段违法停车交通技术监控取证设备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抓拍设备位置
1.滨河路四段133号区人社局路口;
2.滨河路四段137号区人民医院西门。
二、 重启时间
2023年3月20日00:00时起施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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