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为确保2023年春运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江县城区交通管理实际,决定春运期间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15日,共40天
二、管制措施:
(一)诺江西路(西门桥—锦江路口)实行东进西出单向通行,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由西门桥往锦江路口方向行驶,禁止经锦江路口往西门桥方向行驶;
(二)所有客、货运、商砼车辆禁止在规定时间(7:30-21:00)驶入城区(诺江东路南门大桥—诺江中路—诺江西路西门大桥、红军北路、东街、书院街、红星路、春长坪街、观音阁街、南街、滨河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入城;重中型货车绕行路线:
1、由东向西行驶路线:朱家湾大桥→城南路朱家湾连接带→城南路→通溪路→春在隧道→南寺沟路口→壁山东路→壁山西路→壁州大道出城
2、由西向东行驶路线:邹家坝→石牛大道→石牛嘴大桥→壁州大道→壁山西路→璧山东路→南寺沟路口→春在隧道出城
(三)除货运车辆外其他外卖配送、快递物流等车辆禁止在高峰时段驶入城区,配送物品须即停即走,不得随意和长时间停放;
(四)环卫车禁止逆向行驶,入城作业时间为7:30之前,21:30以后,禁止上下班高峰时段清扫道路;
(五)二、三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瓶车、共享单车)禁止驶入诺江中路、滨河路(红军桥—县政府路段)、南街、红星路、书院街等中心城区路段;行经壁州大道应当在辅道行驶,禁止驶入机动车道,在其他道路应当靠右行驶;
(六)城区道路(含城中村村社道路)禁止车辆(含摩托车)乱停乱放、违规调头、随意穿插、不按车道行驶;
(七)全面启动电子抓拍、移动取证、受理举报、拖移等措施查处乱停乱放、违规调头、不按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广大市民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举报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调头、随意穿插、不按车道行驶等影响道路畅通的违法行为;
(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对管制措施实施临时调整。
三、管制要求:
(一)管制期间,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管制措施,凡违反上述管制措施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对相关人员实施处罚;
(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配合现场执法人员指挥,凡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减轻城区交通压力,鼓励广大驾驶人选择就近高速收费站出行。
监督举报电话:
110、0827-7201778
通江县公安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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