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关于重新启用沧县辖区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示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持续开展道路安全设施、设备排查工作,现将重新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开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后正式启用。
一、电子警察设备1
1.105国道与沧河线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2.105国道臧小庄村、田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3.105国道马连坦中学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4.307国道相国庄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5.307国道前屯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6.307国道东崔尔庄村路口东向西。
7.307国道大褚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8.292乡道薛官屯乡政府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9.290乡道刘进士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0.李大路与沧河线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电子警察设备2
1.283省道强庄子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2.283省道与805县道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
3.283省道市看守所路口东向西。
4.331省道与沧河线交叉口东向西、西向东。
5.331省道王会头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6.331省道茶棚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7.307国道东崔尔庄村路口西向东。
8.307国道李天木中学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9.307国道军马站学校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10.104国道兴济南街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1.沧州北绕城公路达子店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2.220省道与建新路交叉口南向北、北向南。
13.新安大道南小营村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14.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黄河道沧东生态公园路口南向北、北向南。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电子警察设备3
1.331省道张家营村路口东向西、西向东。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卡口设备
1.307国道大褚村中学门口人行横道。
2.307国道李天木中学门口西侧人行横道。
以上卡口设备,抓拍: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
五、测速设备
1.105国道杨贾村路段210km+400m至211km+800m,限速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211km+100m处,南北双向。
2.331省道辛庄村路段124km+800m至126km,限速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125km+450m处,东西双向。
3.梅李路薛官屯村路段7km+700m至10km+550m,限速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9km+100m处,东西双向。
以上测速设备,抓拍超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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