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一、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全预约制,患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实名预约挂号,并严格按预约时段就诊,避免人员聚集。
2、患者及陪同人员凭健康码是48小时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核酸阴性结果就诊。
3、若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者,可到医院门口完成自愿自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为5.95元,只需等待15分钟结果阴性可进入门诊。
4、所有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院区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依法依规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一问、二扫、三核验”等流行病学调查,配合落实“三级预检分诊”、“一室一患”等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5、发热(≥ 37.3 ℃)、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6、如有急危重症情况,请直接前往急诊科救治。
二、入院须知
1、入院患者及陪护需持24 小时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核酸阴性结果。若无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者,可持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办理入院。
2、病区采取封闭管理:除特殊诊疗需要,患者及陪人严禁外出。谢绝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患者,由主管医生开立医嘱、科主任、护士长签署陪人管理承诺书,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
三、就诊须知执行
此就诊须知于2022年12月8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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