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中小学寒假时间
市招考委办,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寒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中职学校放假时间结合教学实际参照执行),2023年3月1日全市中小学开学(普通高中、初三年级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中小学教师2023年2月21日上班。幼儿园寒假时间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研究确定。
二、假前教学安排
(一)各中小学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好放假前线上教学工作,可在12月26日前结束。
(二)小学各年级可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三)初中、高中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线上考试或下学期初进行线下考试,并在2023年1月4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本校本学期各项总结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工作。
寒假前,各学校要通过线上家长会、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指导和督促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交通、消防、食物中毒、火灾、触电、过冰溺水等意外事故。要提醒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养成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生活习惯,做好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健康管理。要认真开展校舍、燃气、校车、食堂、配餐、水电、供暖、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寒假期间校车、公务用车一律入库管理。
2、落实“双减”要求。
各学校要注重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布置,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适当布置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类作业,不得布置需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对群众举报线索要立查立处通报曝光。
3、强化家校互动。
各学校要创新家校互动方式方法,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鼓励孩子多读书读好书、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防止孩子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保障孩子有充足睡眠时间。学校与家长要互相沟通联系,密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心理状况,指导学生管理好情绪,确保身心愉悦度过假期。
4、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奢侈浪费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各学校要落实落细警示约谈、责任包保、诚信守诺等工作,号召全体教师珍惜荣誉、恪守师德,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寒假期间,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5、做好值班值守。
各学校要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问题。
以上工作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形势或上级有新的规定要求,将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本溪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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