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机动车业务延期办理
(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二)延长机动车保留原号牌号码有效期。对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三)延长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四)延长临时号牌有效期。对在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补换领号牌、换发新能源号牌、号牌互换的,因号牌制作原因,可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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