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来泉州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附咨询电话
享受对象:
来泉新就业人员
政策内容:
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我市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企业失业保险所属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核查新就业人员失业、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及社保卡账号等信息,审核无误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来泉新就业人员社保卡。
受理机构:
企业失业保险所属经办机构
市本级:0595-28133899;
鲤城区:0595-22280229;
丰泽区:0595-22584064;
洛江区:0595-22633578;
晋江市:0595-85698477;
石狮市:0595-88781025;
惠安县:0595-87390967;
南安市:0595-86357533;
泉港区:0595-87991768;
安溪县:0595-23232174;
永春县:0595-23872658;
德化县:0595-27223905;
泉州开发区:0595-28133899;
泉州台商投资区:0595-6818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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