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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生育津贴适用范围及申领流程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方便异地生育的参保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业务,自2022年12月19日起,河南省参保职工可实现生育待遇“跨省通办”,参保职工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河南医保”小程序(支付宝、微信)等途径自主申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具体事项如下:

  适用范围

  河南省参保女职工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自费垫付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

  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因生育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自费垫付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

  申报项目

  河南省参保职工可以申报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和生育津贴。

  温馨提醒:如果您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无需再申报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

  办理流程

  1.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服务目录”——“个人服务”——“经办服务”。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生育医疗费用申请(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男职工配偶)”或“生育津贴”模块,确认符合“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确定后进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或生育津贴的申报。

  个人申报完成后,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个人服务”点击“查询”,在“办件记录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展情况,除此之外还可在“个人结算信息”查询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结算信息,在“生育津贴查询”查询生育津贴待遇。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申报人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下载,实名注册后登陆,在首页页面下方点击“地方专区”,选择“河南省”进入“河南专区”。选择“我要办”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办理”进入申报界面。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生育医疗费用申请(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男职工配偶)”或“生育津贴”模块,确认符合“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确定后进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或生育津贴的申报。

  个人申报完成后,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个人服务”点击“查询”,在“办件记录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展情况,除此之外还可在“个人结算信息”查询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结算信息,在“生育津贴查询”查询生育津贴待遇。

  3.“河南医保”小程序:

  申报人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并完成实名授权登录,在小程序首页“服务”栏内点击“办理”。

  根据自己情况选择“生育医疗费用申请(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男职工配偶)”或“生育津贴”模块,确认符合“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确定后进行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或生育津贴的申报。

  个人申报完成后,可在“河南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查询”,在“办件记录查询”查看业务办理进展情况,除此之外还可在“个人结算信息”查询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结算信息,在“生育津贴查询”查询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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