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课后服务教师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02-07 12:17 | 阅读:-
学校应制定课后服务奖励绩效的考核和分配办法,做好教职工工作量的统计,根据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发放课后服务奖励绩效。各学校于每年3月前将上年度列入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课后服务经费进行申报,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批。对学校外聘参与课后服务社会专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学校和外聘人员双方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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