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
2.年度内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累计为在职人员700元,退休人员500元。
3.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政策向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退休人员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4%,68%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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