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额度最新消息
2022-2023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额度最新消息,下文就随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2022-2023年吉林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相关消息,如下: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案调整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具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2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三)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50%;
(四)停止3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案调整
(一)取消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方案,2022年2月16日前(包括2月16日)已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符合中心首付款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
(二)取消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考取大学以及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民生类提取方案;
(三)允许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
本方案自2022年2月17日起施行,内容由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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