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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新增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补贴对象及条件

  1.本业务核定范围为首次参加我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满3个月(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参保人员,参保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劳动者。

  2.享受新增岗位补贴的劳动者参保归属地为闽侯县经办机构管理范围内的。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请务必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人员,可提交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3.《2023年度个人申领新增岗位补贴登记表》

  申请方式及受理期限

  1.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窗口申请: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108室就业中心

  (2)快递邮寄(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地址为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108室就业中心

  (3)邮箱投递:请将3项申报材料的扫描件电子档发送到mhxjyzx@163.com 。邮件标题请备注“新增岗位补贴”。

  2.联系电话:0591-62091916

  3.受理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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