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铁电子计次票使用期限
需注意:购买电子计次票后请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激活(在地铁闸机首次刷闸使用即完成激活),自激活之日起开始计算使用期限。
使用规则
1.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激活,或在使用期限内未用尽次数,则电子计次票自动作废,不予退款。
2.乘客进、出站均需使用电子计次票码扫描,“一人一码”,一个完整的行程中不得与普通乘车码混用,无超程限制。
3.乘客进站后停留时间为120分钟,若超过时间,出站扣除1次的同时将自动从默认扣款渠道扣除超时费用2元,若自动扣款失败则需乘客手动发起支付。
4.电子计次票从2023年2月1日起开始销售,2023年4月30日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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