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贵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三)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
(四)执勤岗位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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