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宁波春节期间务工人员可领哪些补贴?附最新消息
一、2023浙江宁波春节期间务工人员可领哪些补贴?
1.一次性留工补贴
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本市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活动5天及以上的省外户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
2023年2月13日至3月12日,企业可通过“甬易办”平台向企业纳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
2.加班补贴
在实施一次性留工补贴基础上,增加企业春节期间加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的参保员工每人每天600元的标准给予加班补贴。本补贴可与其他补贴叠加享受。
3.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包括集中返岗、自行返岗)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包车费用50%的集中返岗交通补贴(每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每车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可以通过搜索“甬易办”平台申请,或到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现场申报。
(2)自行返岗交通补贴,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自行返岗的非本市户籍参保员工给予自行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从市外省内返岗的每人100元、从华东地区其他省市返岗的每人300元、从华东地区以外返岗的每人500元。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由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代员工申报。
4.企业节日加班补贴
对在2023年1月22日至24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正常开工的制造业、外贸行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属生产、民生服务必需不能停工的企业),按实际从事生产的参保员工人数,给予每人每天600元标准的加班补贴。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不含已申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返岗员工。
2023年2月13日至3月12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向企业纳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市本级纳税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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