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收费站对甘高清算函 (2023)123号文执行概要 根据甘高清算函(2023]123号
【作者 张建花】关于做好“12.19”抗震救灾期间抢险救灾车辆通行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双塔站收费站就减免车辆通行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执行:
一、我站经核实确为“抢险救灾”车辆的,出口车道应严格按照
“抢险救灾”车辆操作流程放行,不得直接收卡抬杆放行,以免造成“有入无出”特情数据引起后期追缴矛盾。
二、在保障车道畅通的前提下,操作“抢险救灾”车辆,应保存必要的证据资料(图片或视频).
三、我站职工需仔细研读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省运营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抢险救灾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文件,做好减免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四、统计时需注意区别本省和跨省通行,认真记录车牌号、入口省份、减免金额等相关信息,以便应对后期省际交易对账业务。对于已扣费的应免未免车辆,需尽量完整补报车辆相关信息,保存证据资料,为后期退费业务做好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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