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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女职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下面一起来看看2023年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2022年起,全国各省市都在修订有关法规,很多省市都延长了产假、陪产假。

大家都知道,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可以通过生育津贴的形式进行报销,但:

各省市奖励的产假能否由生育津贴支付呢?

延长的产假天数应该怎么发放工资?可以不发吗?

女员工提前结束产假上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法规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所以根据以上方案不难知道,根据最新版的有关法规,广东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不能通过生育报销的形式进行报销,需要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产假与陪产假期间,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二、确定育儿假、护理假待遇享受标准

同时也确定了育儿假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待遇享受标准:

1、育儿假、护理假不可叠加享受

育儿假

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护理假

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2、育儿假、护理假不计入年假假期

相关假期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奖励产假期间的产假工资

应该如何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法规: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各省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法。

现目前各省市的奖励产假已经基本确定,并在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都有法规: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那么,问题来了,关于这个延长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几个案例来具体看一下:

1、郭某与某公司生育保险待遇纠纷案: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间,郭某月平均工资为3250元。

处理结果:裁决某公司向郭某支付2017年5月30日至7月28日的产假工资6500元。

2、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4民终1745号案件当中认为:根据有关法规:“符合有关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规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故太极龙公司应向张某补发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休产假期间的工资4400元。

其中补发的产假工资按照2020年2月26日张某与太极龙公司签订《开收入证明协议书》,确定张某月工资2200元。

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1民终9773号案件认为:关于60天的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符合有关法律和本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张某某已经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了113天(98天+15天)的生育津贴,但是没有领取增加的60天产假的工资,因此,国晟中融宝公司济南分公司应当按照上述法规,支付张某某60天的产假工资13332元(6666元×2个月)。

另查明,张某某产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666元/月,其2021年1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由国晟中融宝公司济南分公司缴纳,2021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绿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2021年2月恢复由国晟中融宝公司济南分公司缴纳。

根据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延长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发放的标准是基本上是以月平均工资为准。

根据广东省实施的第十三条第二款也对这一问题又了确定法规了:

前款所称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

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所以女职工延长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应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女职工可以提前结束产假吗?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经常有公司的女职工基于各种原因例如爱岗敬业、家庭经济困难等产假期间想提前上班,例如公司的产假时间为160天,有女职工向公司提出希望只休110天,提前50天上班。

提前上班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呢?

为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劳动法上不提倡劳动者产假期间主动要求提前上班,但并无禁止性法规,员工主动放弃休假权利不违法。在裁判文书网很多类似司法案例,都没有认定产假期间提前上班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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