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正式执行!医保缴费年限延长、居民医保可转职工医保
大家都知道居民医疗保险是即买即享受的,只有当年购买,当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职工医保只要缴费满一定年限就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而且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也是高于居民医保,那对于那种之前缴纳的居民医保的人可不可以转为职工医保呢?之前缴纳的居民医保是不是就白费了呢?
近期,江苏省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可补差或折算,同时文中也提到了享受终身医保的缴费年限将延长。
2023年6月1日起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
在江苏省有关法规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延长终身医保缴费年限,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文中提到: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法规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法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未达到法规年限的,可以选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法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也可以按照法规一次性缴纳至法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实在2022年7月,广东省有关法规从2023年1月1日起,延长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022年7月,广东省有关法规,自2022年7月1日起,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方案。
将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方案,其中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目前,山西、内蒙古、吉林、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宁夏等地,已经有全省(自治区)统一的缴费年限要求。
另外,山东省要求,全省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基本医保
可补差或折算
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主要面向单位的职工,如果有了正式工作,就能够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是面向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
自2013年起,居民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约在55%-65%左右;职工医疗保险比例会因地区以及医院级别而有所差异,如北京住院为三级医院,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
从上图可以明显看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居民医保的。
那对于一部分打工人一段时间缴纳居民医保,一段时间缴纳职工医保可不可以合并计算医保缴费年限呢?或者可不可以把居民缴费年限的时间转为职工医保呢?
在此次江苏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省内各统筹地区互认并累计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在省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到本省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缴费年限计算,按照和省有关法规执行。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方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年限转职工医保年限问题,各地的法规也有所不同。
比如山东省淄博市,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年限转移成职工医保缴纳年限就做了法规:
城乡居民医保年限转移成职工医保,每2年城居保转移成1年职工医保。
新农合缴纳年限转移则是每3年转移成1年职工医保。
比如,张某某30岁,1-18岁购买了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19-26岁大学及研究生期间购买了居民医疗保险,27至30岁期间购买了职工医疗。
退休的时候,这30年折算为6+4+4=14年职工医保年限。
新农合指的是在农村缴纳的医保,城居保为在城镇缴纳的医保,不过大多数地区已经开始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除了年限折算,部分地区允许医保补缴参照居民医保年限。
比如张某某当地要求医保缴纳年限为25年,其退休的时候职工医保缴纳只有10年,需要补缴15年,但是张某某有15年的居民医保缴纳年限。
张某某只需要补缴差额即可,无需全额补缴(可节省5000多元)。
如果退休的时候医保年限不够,在自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折算缴纳年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补差,减少经济支出。
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
缴费次日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打工人而言,最害怕的就是医保断缴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就是重新缴纳医保都有一个医保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如果生病医疗费用都需要自费。
在江苏省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
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部门确定;
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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