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便民指南

漳州城乡居民低保发放标准是多少?参考如下

漳州城乡居民低保发放标准是多少?参考如下,下文就随来看一下。

漳州城乡居民低保发放标准如下:

自2022年4月起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45%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

执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的芗城区、龙文区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882元/月(10584元/年);

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的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815元/月(9780元/年)。

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参照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提标。

各地要按照《福建省最低生活保证工作规范》要求,低保金差额补助或分档补助,适度提高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提标后增加的资金,除省级补助外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负责,芗城区、龙文区按市区体制分担,从2022年4月份起发放。

以上就是带来的内容。

关注【高速宝】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站所发布信息均整理自互联网具有公开性、共享性的信息,发布此信息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注明出处,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更正、删除。投诉举报:admin#chuanshi.cn(#替换成@)